关于申报上海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优秀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2-30 浏览次数: 347

各院系学工组: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研究,上海市教委决定继续在上海高校组织开展“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优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申报主题:

1)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2.具体内容:申报项目为各高校围绕相关主题,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项目类别分为活动类与课程类。

1)活动类优秀项目是指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结合大学生思想实际,各高校开展的党团组织与班级建设、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实践育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教育、学业指导与生涯规划、紧急事件处理、资助育人、学生生活园区建设等项目。

2)课程类优秀项目是指在日常思政中开展的形势政策课、主题班会课等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及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过程中形成的特色性、典型性做法与经验。


二、申报要求

1)围绕深化大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凸显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致力于培育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人文道德素养,主题突出,成效显著。

2)富有针对性、实效性,形成了一定的典型性经验、固定的工作平台和长效工作机制,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

3)申报项目为已持续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工作项目,也可为2015年以来新近开展或计划开展、可供培育的新项目,体现系统性、科学性、创新性和长效性。

三、申报办法

1.申报数量

院系学工组提交项目材料后将由校学工部择优进行推荐1~2项参评。

    2.申报材料

1)申报表(见附件)。

2)项目文字说明材料。基本内容包括项目主题与思路、项目目标和举措,项目特色和亮点,主要成效及经验、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的计划等,字数3000字以内。

3)项目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能直接支撑说明项目建设情况的视频、PPT、图片、辅助资料等。

3.申报要求

申报表、项目文字说明材料及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交学工部教育管理科(教育会堂C202办公室)。截止时间为20161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评审与管理

1.评审

对各校申报的项目,上海市教委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评审。

2.管理

项目建设以1年为周期。市教委对立项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市教委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过程指导,并在建设周期结束后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评选,并从中选择有较好成效的项目作为示范性项目进行后期资助。

3.要求

各院系学工组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将其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抓手,认真梳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总结,提炼特色,做实、做细、做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附件:上海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优秀项目申报表申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项目表格.doc


        学生工作部(处)                     

  2015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