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处)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学生思政党建中心
学生思政党建中心负责学生思政党建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旨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建设高水平学生思政工作队伍,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主要职责:
1.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定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2.负责易班工作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制定并实施开学季教育总体方案。
4.负责评选学生工作各类先进集体、学生年度人物,举办学生颁奖典礼、学生工作年会。
5.负责全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和学生支部建设工作,指导院(系)、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学生党建工作。
6.负责举办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重点加强新生党员、毕业生党员的教育培训。
7.负责维护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数据,做好学生数据的统计和报送。
8.负责做好少数民族学生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港澳台学生管理工作。
9.根据上级文件,制定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文件。
10.负责辅导员的选聘、培养、管理、考核、表彰等工作。
11.编撰修订《学生手册》,负责学生申述处理。
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负责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认定,国家助学贷款、各类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资助项目的日常管理、资金发放的机构。
主要职责:
1.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2.负责各类奖、助学金的名额分配、审批、申报、发放等工作。
3.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宣传、组织、审批、发放等工作。
4.负责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
5.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实施各类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
6.统计、报送资助信息及相关数据。
7.拓展校内外帮困助学渠道,争取更多社会资助。
8.开展学校资助工作队伍建设,组织相关培训和学习。
9.推进资助育人和精准资助工作,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融入学生资助工作全过程。
三、就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就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指导中心)为副处级建制,挂靠学生工作部(处),主要负责学校本科、研究生就业创业指导、生涯教育服务等工作。中心围绕“以学生为本”的育人理念,以“服务学生、服务用人单位、服务社会”为宗旨,贯彻落实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教育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规范毕业生就业行为,开展就业指导与咨询,落实全校就业工作方案,帮助毕业生顺利走上工作岗位。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就业方针政策。
2.负责制订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管理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
3.负责学生就业创业实习实训市场的开拓与服务。
4. 对接国家发展战略需求,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和国家重点行业领域就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5.负责全校就业工作与生涯发展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与培养。
6.指导开展全校学生的生涯发展教育。
7.负责毕业生就业相关情况和数据的追踪与反馈。
8.制定并实施毕业季教育总体方案。
9.指导各院(系)、研究生培养单位有效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
10.制定并实施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11.制定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并为项目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12.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活动,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创新创业园专家指导团,为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提供发展指导。
13.对外宣传与联络工作,推介成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帮助大学生转化科技成果。
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学生的心理健康工作,包括学生的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危机的预防与干预工作,同时加强心理咨询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技能培训。
主要职责:
1.建立并夯实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
2.面向学生开设心理咨询窗口,以预防为主,发展性咨询为重点,做好学生心理健康三级预防工作。
3.做好学生心理测试建档工作。
4.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5.加强心理咨询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6.做好心理咨询专兼职教师和辅导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工作。
7.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五、武装部
武装部主要负责学校大学生征兵、军训、双拥等工作。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强军目标根本要求,以提升学生国防意识和军事素养为重点,为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建设国防后备力量服务。
主要职责:
1. 负责学校国防教育及本科生的军事训练工作。
2. 制定并组织落实大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国防军事理论知识水平。
3. 负责学校适龄青年学生的兵役登记及大学生征兵工作。
4. 负责学校“双拥”工作,慰问驻地和承训部队及本校优抚对象。
5. 负责预备役登记与管理工作。
6. 指导管理学生国旗护卫队和学生国防教育协会。
六、综合办公室(勤工助学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处)设立综合办公室,与勤工助学办公室合署办公,主要负责校内外勤工助学工作,以及人事、国资、财务等行政工作,充分发挥其综合协调功能。
主要职责:
1. 制订勤工助学工作计划、管理条例及各项制度。
2. 组织、开拓和管理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3. 负责勤工助学工资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4. 对勤工助学学生进行各项培训和教育管理。
5. 负责自立奋进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6. 负责学生保险、火车票优惠磁条等学生日常事务。
7. 负责年报、年鉴以及各类数据的上报工作。
8. 负责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维护。
9. 负责部门对外新闻发布及网站建设。
10.指导各中心完成合同流程,做好合同的整理归档。
11.负责部门年度财务预算、经费核拨、因公转账、报销业务以及酬金发放等财务事项。
12.负责人事管理、因公车辆预订、简餐预订、住宿安排、物资采购等综合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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