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培训】关于上海市高校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18 浏览次数: 467

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计划逐年分批次对各高校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进行维吾尔语、宗教、民俗文化等方面的培训,提升专职辅导员的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快完善上海市高校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上海市高校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由上海海洋大学和新疆大学共同承办,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工作能力提升

二、培训时间: 201659日(周一)至69日(周四)。

三、培训地点:

上海:上海海洋大学军工路招待所202室(59日至513日)

新疆: 新疆大学 (515日至69日)

四、培训对象

我校可推荐专职辅导员1人。(为保证本次培训的学习效果,此次专题培训人数限定为20,由市教委确定学员名单)。

五、培训费用:培训费用采用上海市教委补贴与学校承担相结合的方法,交通费用(含赴新疆往返机票、市内交通等费用)由学校承担,其他费用(含培训资料、餐饮、住宿等费用)由上海市教委补贴。培训结束后,参与培训的辅导员老师待学习结束后,凭培训手册和相关发票到学工部赵春水老师处报销。

六、报到安排:

请参加培训的辅导员于591100前到上海海洋大学军工路校区报到,13:00举行开班典礼。

七、培训管理:

(一)设党支部书记、班长各一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生活委员各一名。

(二)学员请假需所在学校学工部批准,并出具假条。

(三)考核:根据课堂表现、小组交流、课题提交、培训总结、维吾尔语等级考试等综合评定。

八、其他事项:

1.有意参加专题培训的辅导员请于20164月19日(周二)12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jyglk@shisu.edu.cn,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版报到当天收取。

2.培训结束一周内请提交学习小结至jyglk@shisu.edu.cn




附件:上海市高校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工作能力提升培训报名表

附件1:上海市高校少数民族辅导员工作能力提升培训报名表.doc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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