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16年度上海市杨浦区精神卫生中心临床实践进修班(第一期)将于5月2日正式开班。该班每届为期3个月,主要为精神卫生知识的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旨在通过临床查房、病例讨论、门诊诊疗和定期心理咨询督导,使学员们对精神障碍的临床诊疗有更直观的认识和体验,更好的指导本职工作中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工作的开展。本期进修班将安排在工作日白天(08:00-17:00)进行,由资深精神科主任医师、心理咨询师担任带教老师。主要内容包括:
1. 临床查房观摩及病例讨论;
2. 门诊心理咨询/临床诊疗跟诊;
3. 心理咨询/心理治疗案例督导;
每期限招20名,额满即止。
一、招生条件:
a. 进修对象主要为已经从事或准备从事心理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
b. 进修对象有二级/三级心理咨询师资质
c. 进修对象须有一定的精神医学知识基础,招生单位考核合格后方可准入;参加过中心举办的“高校学生精神心理障碍识别与干预培训班”(2016年4月5-8日 上海),并通过该培训班考核的学员默认满足该条件。
d. 愿意接受上海市杨浦区精神卫生中心相关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医院相关管理制度,经过提醒、告诫不改正或者造成负面影响者,培训方有权做退学处理。
二、主要进修内容:临床实践和临床心理咨询/治疗督导;
三、学习费用:进修费1800元/人;3人以上团体报名可优惠(1200/人)。举办方提供学习日午餐;住宿自行解决。
学习结束后凭结业证书到赵春水老师处报销学费。
四、进修时间:2016.5.2-8.2;
五、进修方法:
a. 4月26日(本周二)前将报名至学工部教育管理科。
b. 学工部心理辅导中心统一报送至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根据条件审核后予以录取,并对录取者发进修报到通知(电子版),凭报到通知单报到。
c. 录取者每周可在该中心参与临床实践一天,具体包括临床查房观摩(上午)和门诊跟诊(下午),具体日期双方协商确定。
d. 录取者每两周可参与一次临床心理咨询/治疗的督导。
六、进修结束后,通过考试凡合格者发给上海市杨浦区精神卫生中心统一培训证书,并授予医学继续教育II类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