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培训】上海市杨浦区精神卫生中心临床实践进修班(第一期) 招生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25 浏览次数: 500

各院系:

2016年度上海市杨浦区精神卫生中心临床实践进修班(第一期)将于52日正式开班。该班每届为期3个月,主要为精神卫生知识的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旨在通过临床查房、病例讨论、门诊诊疗和定期心理咨询督导,使学员们对精神障碍的临床诊疗有更直观的认识和体验,更好的指导本职工作中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工作的开展。本期进修班将安排在工作日白天(0800-1700)进行,由资深精神科主任医师、心理咨询师担任带教老师。主要内容包括:

1. 临床查房观摩及病例讨论;

2. 门诊心理咨询/临床诊疗跟诊;

3. 心理咨询/心理治疗案例督导;

每期限招20名,额满即止。

一、招生条件:

a. 进修对象主要为已经从事或准备从事心理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

b. 进修对象有二级/三级心理咨询师资质

c. 进修对象须有一定的精神医学知识基础,招生单位考核合格后方可准入;参加过中心举办的“高校学生精神心理障碍识别与干预培训班”(201645-8日 上海),并通过该培训班考核的学员默认满足该条件。

d. 愿意接受上海市杨浦区精神卫生中心相关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医院相关管理制度,经过提醒、告诫不改正或者造成负面影响者,培训方有权做退学处理。

二、主要进修内容:临床实践和临床心理咨询/治疗督导;

三、学习费用:进修费1800/人;3人以上团体报名可优惠(1200/人)。举办方提供学习日午餐;住宿自行解决。

                         学习结束后凭结业证书到赵春水老师处报销学费。

四、进修时间:2016.5.2-8.2

五、进修方法:

        a.  4月26日(本周二)前将报名至学工部教育管理科。

        b.  学工部心理辅导中心统一报送至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根据条件审核后予以录取,并对录取者发进修报到通知(电子版),凭报到通知单报到。

c. 录取者每周可在该中心参与临床实践一天,具体包括临床查房观摩(上午)和门诊跟诊(下午),具体日期双方协商确定。

d. 录取者每两周可参与一次临床心理咨询/治疗的督导。

六、进修结束后,通过考试凡合格者发给上海市杨浦区精神卫生中心统一培训证书,并授予医学继续教育II类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