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我校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申报的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1、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分为以下十大模块:
多元文化&国际视野、中华文明&文化传承、艺术鉴赏&审美情趣、数理哲学&创造性思维、科技发展&科学精神、法政思想&公平正义、经济管理&社会服务、新闻传媒&社会道德、语言科学&言语交际、心理体育&身心健康。
各院系辅导员老师可按照以上模块开设相关课程。
2、所申报的课程必须附有该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简介及教师简介(以前已开设过的公选课,且该三项材料无变化的可以免于提交)。教学大纲编写格式请至“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师专区”下载。
3、根据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附件1)规定,申请新开设通识教育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且务必先申请课程计划调整程序,经审批通过后方能开课。申请新开设通识教育课程请先下载“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师专区”下载),同时附上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简介、任课教师简介,以及不少于一课时的教案样本;并请同时填写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于5月4日发送至jyglk@shisu.edu.cn ,纸质版交至学生处签字盖章。学工部统一交教务处教学科。
4、所有申请开设课程的辅导员老师在申请开课的同时在学校“课程中心”建立课程网站(cc.shisu.edu.cn),请登录“上海外国语大学校园信息平台”后点击下方的“教学管理”——“课程中心”,进入“我的空间”。相关操作见右上角的操作指南。完善网上课程的建设并与学生开展教学互动;
联系电话:67701041
联系地址:松江校区教育会堂C202室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4月25日
附件1:上外办〔2014〕19号上海外国语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doc
附件2: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