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做好违纪学生毕业后处分材料归档工作,请对照违纪学生处分材料撤出注意事项,将需要从本人档案中撤出处分材料(归入学校文书档案)的学生的相关材料于5月20日(周五)前上报至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管理科。校违纪学生处分材料归档审核小组将于5月下旬召开办公会议,集中讨论。会议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一、工作要求
1.对于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留校察看期在2016年6月16日(毕业离校)前未解除者,其处分材料一律不得从本人档案中撤出。
2.学生在大四年级时因违纪受到留校察看、记过处分者,其处分材料一律不得从本人档案中撤出。
3.学生在第八个学期期间受到任何处分的材料,一律不得从本人档案中撤出。
4.请核对附件中所列学生相关信息情况,如情况有出入者请于5月6日(周五)前联系学工部教育管理科,67701041。
二、相关材料(请按序号排列)
1.召开院(系)务委员会、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提出书面鉴定意见。意见加盖总支公章。
格式为:
关于将×××同学处分材料从本人档案中撤出并归入学校文书档案的意见
校违纪学生处分材料归档审核小组:
×××××××××××××××××××××××××××。
院(系):×××
日期:×××
2. 原处分决定(包括留校察看解除决定)。
3. 违纪学生本人的申请。标题为:本人处分材料从档案中撤出并归入学校文书档案的申请。内容包括: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受处分后的实际表现;提出从本人档案中撤出处分材料归入校文书档案的请求。本人申请需用双横线报告纸,由违纪学生本人手写,并签名。
4.班委意见。班委在听取本班同学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违纪学生的表现提出的书面意见。标题为:关于将×××同学处分材料从本人档案中撤出并归入学校文书档案的班委意见。班委成员签名。
5.班导师对违纪学生的书面鉴定意见。标题为:关于将×××同学处分材料从本人档案中撤出并归入学校文书档案的班导师意见。班导师签名。
6.辅导员对违纪学生的书面鉴定意见。标题为:关于将×××同学处分材料从本人档案中撤出并归入学校文书档案的辅导员意见。辅导员签字。
7.对受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还需要召开师生座谈会,上报座谈会原始记录,标题为:关于将×××同学处分材料从本人档案中撤出并归入学校文书档案的师生座谈会。原始记录应为双横线报告纸手写,参加师生签名。
以上材料正文(除特别注明外)均使用A4纸打印。签名均需相关人员手写。
2016届处分撤档工作院系核对名单.xls
上海外国语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