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推荐2016年高校学生工作骨干出国访学研修项目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02 浏览次数: 481

各院系、相关部门学生工作干部: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学生工作科学化水平,经研究,2016年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继续会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选派人员赴英国里丁大学、澳大利亚国立大学访学研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及优秀党务工作干部,优先选派高校学生工作骨干。

二、基本条件

按照“政治坚定、作风正派、业绩突出、学以致用”原则推荐人选,推荐人选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人师表,作风正派,爱岗敬业、业绩突出;

2. 从事学生工作4年以上,且作为工作骨干培养,出国研修后能继续在学生工作岗位上工作。原则上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含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930日后出生);

3. 英语水平应达到IELTS5.0分以上,或大学英语四级以上,须提供IELTS、大学英语四级或英语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相关证书证明;

4. 身心健康,符合相关体检规定。

三、 选派程序

1. 我校可推荐1名人选。

2. 由学生工作部门(或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研修基地)提名人选,并报党委同意;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程序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鉴定,严格审核推荐人员的政治品质和综合素质;由校党委上报推荐人选。

3. 选派人员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访学期限3个月,国外访学院校为英国里丁大学或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派出时间拟定为20169月中下旬。

4. 访学研修人员推荐表(附件1)于20166月3日(周五)16:00前发送至jyglk@shisu.edu.cn。逾期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5.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审核学校推荐人选后,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并下发正式选派函,访学研修人员的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统一管理。

四、工作要求

相关人选经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确认后,除不可抗力因素,不得随意调换或放弃资格。访学研修期间,派出人员要严格遵守外事、学习纪律和有关规定。违反上述要求,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将会同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通报,并取消所在省(区市)和高校的下一轮推荐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蕾 、刘洋

联系电话:021-67701041

电子邮箱:jyglk@shisu.edu.cn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6月2日  

  

  

  

附件:

1.2016年高校学生工作骨干出国访学研修人员推荐表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