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培训】关于举办第153期全国高校辅导员示范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28 浏览次数: 292


各院系:

为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提升辅导员职业能力,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2016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示范培训班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61号)要求,定于20169月中旬在上海市举办第153期全国高校辅导员示范培训班暨学生管理法治化与诚信教育专题培训班。本期培训班由华东政法大学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6919日—23日。19日报到,23日离会。

地点: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

二、参加人员

我校可推荐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一线专职辅导员1人,请符合条件的辅导员老师先自行报名后由学工部推荐。

三、报名事宜

1.请有意参加培训的辅导员老师于629日(周三)16:00填写《第153期全国高校辅导员示范培训班学员报名表》(见附件1),发送至jyglk@shisu.edu.cn,邮件主题为:“学校+姓名+153期全国高校辅导员示范培训班报名”。报名表原件和2寸免冠照片1张于报到时提交。

2.9月初开班前将与各参训学员通过电子邮件再次确认参训信息。

四、报到事宜

1.报到时间:919日(周一)20:00前。

2.报到地点:学苑宾馆一楼大厅(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路3499号,广富林路与三新北路交叉口)

3.乘车路线:见附件2。

4.宾馆前台联系电话:021-37780808

五、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我校承担,培训结束后凭培训手册(敲好本次培训章)及发票到学工部赵春水老师处报销。其他费用由教育部承担。

六、注意事项

培训结束后发送培训小结至教育管理科邮箱jyglk@shisu.edu.cn

附件1:第153期全国高校辅导员示范培训班学员报名表.docx

附件2:至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路线.docx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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