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促进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水平的提高,拓展广大从事心理咨询与教育辅导工作者在团体心理行为训练方面的知识储备,上海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决定于2015年6月上旬举办2015年度身心素质拓展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学员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如何将心理调适、心理减压、心理咨询、心理训练等心理学知识和技巧融入到学校心理咨询与教育辅导工作中,以提高学生参与积极性,提升心理健康课程教学效果。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对象为各高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教师、专兼职辅导员。为保证培训效果,我校报名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此次培训学员人数限定为40人,以报名先后为先原则)。着装要求:着运动服装、运动鞋;患高血压、心脏病等心脑血管疾病者不适宜参加高空体验训练。
三、培训时间
2015年6月1日(周一)至5日(周五),共5天;
四、培训地点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市浦东新区凌桥崇景路100号)
五、培训内容
团体心理行为训练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应用
团体心理行为训练是一种运用心理学基本原理,借助体验式培训作为媒介手段开展的一项心理行为训练模式,旨在提高受训人员的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详见附件一:培训班日程安排)
六、培训费用
采取上海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与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补贴、适当收费相结合的方式。参加培训学员培训费用为200元/人(含资料、食宿、会务等)。报到时,以校为单位统一缴纳开具行政事业性收据。剩余费用由上海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与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共同补贴。
七、食宿安排
本次培训为封闭式培训,住宿和餐饮由培训方统一安排,原则上培训期间学员不得擅自离开培训基地。
八、报到安排
请参加培训的人员于6月1日上午10:00前到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报告厅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凌桥崇景路100号。为方便广大培训人员,培训方将于6月1日上午8:45-9:00在地铁3号线淞滨路站(淞滨路、同济路口西侧50米处)安排大巴士接驳。(具体将另行通知)
九、名单报送
有意参加培训的心理辅导员、请将以下信息于5月18日(周一)下午15点前报送至教育管理科,联系人:王蕾;联系电话:67701041
日程安排.doc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