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上海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0-21 浏览次数: 679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宣传表彰一批长期以来、特别是2015年度有突出表现的优秀辅导员,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更好地调动和激励高校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教育部思政司总体工作部署,决定举办“2015上海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复旦大学)

网络支持:易班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510月29日(周四)。

三、参选范围

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副处级(含)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四、奖项设置

评选“2015上海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2015上海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10名。

五、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从事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含3年),工作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

2.能够出色完成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上海高校辅导员工作条例》提出的各项主要工作职责与要求。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在日常工作中,注重运用易班等新的工作载体,拓展工作途径,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吸引力和感染力,引导学生成长成才。

3.完成规定的年度培训任务(专职辅导员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次的市级或市级以上培训,以及不少于6次的校内日常培训)。

4.工作有思路,善于思考,注重研究,能结合辅导员工作撰写有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的研究论文和反映本人有关辅导员工作理念、思路和经验的工作总结。

5.个人已获得过往届全国和上海优秀辅导员、全国和上海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或提名奖荣誉称号,则不再参评。

六、评选程序

1.推荐

各院系组织本院系辅导员进行报名,将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于201510月29日前交至学工部教育管理科,同时发送电子版及推荐人选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至jyglk@shisu.edu.cn,邮件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学工部将在本校范围内组织初评,推荐1名辅导员参加全市评比。

2.评审

1)网上投票。高校推荐人选经评委会进行初步审查,确定50名候选人,事迹材料在“易班网”进行公示,并由高校师生以易班实名用户直接参与网上投票(投票期为2015117-20151124日,每个易班账号限投1次),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易班网”为本次评选唯一投票平台。

2)专家评审。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高校报送材料进行评定,结合网上投票情况,确定20上海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

3)综合评定。组织获得提名的辅导员进行工作述职,由评委进行综合打分,确定10名“上海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另外10人获得“上海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最终人选将在易班上予以公示。

3.表彰

1)“2015上海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获得者,将在“阳光计划”、“上海高校辅导员工作室”等评选中优先考虑,优先推荐参评“2015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

2)邀请“2015上海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获得者参加上海高校辅导员论坛,并在论坛上予以隆重表彰,颁发证书。

3)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介,组织事迹报告会,宣传“2015上海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先进事迹。

七、其他事项

1.高度重视评选表彰工作。各院系请重视评选推荐工作,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报送提交候选人的影音、影像资料,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

2.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审核程序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学工部在评选推荐工作中,将严格依照评选条件,坚持德、能、勤、绩、廉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和审核的方式进行。被评选推荐的辅导员名单,将在校内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民主监督。

3.进一步加强优秀辅导员先进事迹的宣传教育工作。我校将充分利用校园各类宣传媒体和阵地,宣传报道辅导员队伍群体中的先进人物和优秀事迹。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蒙象飞 王蕾 胡正明  jyglk@shi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