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复旦大学)2015年骨干辅导员高级研修班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15-10-21 浏览次数: 767

为进一步提高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复旦大学)定于201511月至20161举办上海市第八期骨干辅导员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时间

2015118日—201618日,分为集中学习、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和在岗研修四个阶段。其中,2015118日(星期日)—1211日(星期五)为脱产研修。具体如下:

1.集中学习期

时间:2015118(星期日)—1120日(星期五)

地点: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复旦大学)

2.学习考察期

时间:20151123日(星期一)—1127日(星期五)

地点:各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

3.挂职锻炼期

20151130日(星期一)—1211日(星期五),“上海市辅导员培训基地”所在高校和“上海市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所在高校。

4.在岗研修期

时间:20151214日(星期一)—201618日(星期五)

地点:各学员所在高校

二、报名对象

2015年骨干辅导员高级研修班计划招收60学员,报名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辅导员工作3以上的高校本专科生、研究生专职辅导员;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含硕士在读);

3.工作表现优秀且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

4.能够达到集中脱产学习要求。

三、报名方式

我校可推荐本科生辅导员1人,研究生辅导员1人。学员请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20151022日(星期四)下午16: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jyglk@shisu.edu.cn邮件标题格式为:(**学校)(姓名)2015年高研班报名表

联系人:蒙象飞  王蕾  胡正明 


四、学习要求

1.骨干辅导员高级研修班除在岗研修期外,均要求脱产学习,派出院系要做好学员相关工作安排,保障学员按要求参加学习。

2.学员应按要求参加各项研修课程,不得无故缺课。集中学习阶段缺课超过4个单元或挂职锻炼阶段缺席超过2个单元者,不予发给结业证书。研修期间应完成以下“六个一”:

1)撰写一篇5000字以上的研究论文;

2)提交一篇学习小结;

3在小组讨论中做一次专题汇报;

4)在学习考察前提交一份考察学习提纲;

5)在挂职学校主持开展一次学生主题活动(如主题班会等)或作一次工作交流;

6为挂职学校及派出学校的辅导员工作各提一条建议。

五、培训费用

学员交通费自理,其余费用由培训主办单位承担(含食宿、挂职费用)。

六、报到事宜

1.报到时间、地点

2015117日(星期六)13:00-15:00,复旦大学东区(国定路440,近政通路)学生宿舍14号楼一楼活动室。

2.注意事项

1)学员报到时请携带本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用以办理学员登记表和结业证书等;

2)报到时需提交一份纸质版辅导员工作案例或工作难题思考(800字左右),并将电子版提前发送至fdypxjd@fudan.edu.cn邮件标题格式为:(**学校)(姓名)工作案例。


附件:2015年骨干辅导员高级研修班报名表2015年骨干辅导员高级研修班报名表.docx